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

作為僱主,遇著打風,應該妥善照顧員工

好似,遇啱打風💨💨💨,又撞啱天文台發出咗八號風球或以上,D員工下班回家,D巴士🚌🚌🚌、的士🚗🚗🚗、小巴🚐🚐🚐,甚至連港鐵🚇🚇🚇某些路線又停駛,甚為狼狽,但身為僱主(老闆),也唔顧及員工下班返家之安危,講真,一旦D員工在下班途中出咗D乜事,作為老闆又於心何忍呢?😠😠😠
據我話,我認為,凡遇著打風💨💨💨,天文台又發出咗八號風球或以上……作為老闆應該做两樣嘢,一是由老闆出錢💰💰💰安排車輛🚐🚐🚐接送D下班員工返家🏚🏚🏚,而且D員工毋須額外俾錢💰💰💰,二是由老闆可以出錢💰💰💰在附近酒店🏢🏢🏢訂定十間八間房,仲包埋膳食🍜🍜🍛🍛🍚🍚及娛樂設施,並安排D交通工具送D員工前往附近D酒店🏢🏢🏢暫住,待天文台除下咗所有風球訊號之後,確定安全之後,老闆才讓D員工返家……另外,講起D打風津貼💰💰💰,我就把鬼火……D死PK公司真無乜良心,人家員工,遇著打風💨💨💨,撞啱天文台又發出八號風球訊號,市面又無車🚐🚐🚐又無船⛴⛴⛴,咁辛苦又扭盡六壬,死都死返嚟,但作為老闆真係好Q犯賤,乜鬼表示也沒有,老闆為咗節省開支,連丁點D打風津貼💰💰💰都唔俾番D員工,有無搞錯呀?我建議,"香港特區政府"應該強制規定D僱主在僱傭合約上,列明凡在打風期間(不論幾多號風球訊號),僱主必須給予僱員一D現金💰💰💰補貼……並且若僱員因在打風期間無法返回公司,可給予其有薪打風假,而不應視作曠工處理……咁先係波……😂😂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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