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

凡有人駕車故意在路上阻礙“救護車”前往事發地點救援及將傷者送入醫院,可即時判囚一個月及判終身停牌

以“香港”為例,凡有人駕車🚗🚗🚗故意在路上阻礙“救護車”🚑🚑🚑前往事發地點執行救援工作及將傷者送入“醫院”🏥🏥🏥搶救,違者可俾法院判囚一個月兼發配至“荒島”D“勞改營”進行“勞改”,及判處“終身停牌”,一世要強制執行“社會服務令”,服務大眾去贖罪,D人真係痴乜咗線,似住自己駕駛架“辣跑”🚗🚗🚗,就以為自己巴Q閉,睇唔起D“巴士佬”及駕駛D“商用車輛”司機,成Q日好似“明治日本”咁,刻意同人鬥車🚗🚗🚗又玩偷襲,D人真係有D精神錯亂,呢D又係“泛民大佬與普羅幫幫主癲狗黃”對D無知市民長期洗腦之惡果,搞到D人抱著什麼“以我為主、目無法紀、我行我素、各方讓路、無法無天”之心態😠😠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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